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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示395家企业拟获国高认定资助(17龙华第2批附详细名单)根据《关于印发龙华新区科技与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(科技创新分项)的通知》(深龙华经服〔2015〕254号)等文件的规定,现将2017年科技专项资金项目拟资助名单(详见附件)在龙华区政府在线网站予以公示,向社会广泛征求意见。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事项持有异议的,请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(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)向我局提出。单位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;个人提出异议的,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(姓名不能打印),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。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、公正、公平,保护拟资助单位的合法权益,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。 欢迎大家就申报指导、管理服务、政策经验、高企典型案例投稿,经采用的原创稿件将视情况获得高额稿酬。 |